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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9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2019/4/15 阅读次数:[]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施企协科委字﹝2019﹞5号

各关联协会、会员单位及工程建设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促进工程建设科技进步与创新,我会决定继续开展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个人和项目必须符合《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(2019年修订稿)》及其《评审细则》要求。同时,还应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最高科学技术奖
1、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,并仍活跃在科学技术前沿,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;
2、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;
3、获得多项国家科学技术奖,且完成人排序在前三;
4、主持或参与完成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,且获得过国家级荣誉奖励。
(二)技术发明奖
1、核心技术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;
2、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以上(限2017年3月31日前应用);
3、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技术发明奖。
(三)科学技术进步奖
1、技术开发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需满2年以上(限2017年3月31日前应用);
2、重大工程项目应已通过竣工验收,且使用满一年(限2018年3月31日前),获得过省部级质量奖;
3、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工程建设领域,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际领先,并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;
4、排序在前五的完成人,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进步奖;
5、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技术开发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《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(2019年修订稿)》要求和分配名额组织申报,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股份公司组织申报;
(二)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申报书,包括申报表和证明材料,其中申报表在网络申报系统上填写并打印,签字、盖章后与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,报送推荐单位;
(三)申报单位凭申报卡号和密码登录“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”,在线填写“申报表”、上传“证明材料”,并确保“提交”和“推荐”成功;
(四)推荐单位(提名专家)负责对申报书(网上和书面)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真实,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邮寄到科委办公室,并出具正式推荐函,内容包括各奖项推荐数量和等级;
(五)最高科学技术奖申报人需提供视频简介(mp4或avi格式,不超过200M),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简历、主要创新业绩、获知识产权和科技奖情况、社会贡献等,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系统;
(六)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项目需提供视频简介(mp4或avi格式,不超过200M),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主要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和总体思路、关键技术和创新成果、指标先进性和实施效果、知识产权和第三方评价、产生效益和对行业进步的影响等,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系统。
三、申报方式及时间
(一)网络材料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20日,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5日前向科委办公室申请领取申报卡号和密码。
(二)书面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21日至23日,请各推荐单位(提名专家)将推荐函和申报书邮寄至科委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宗丽霞、孙建、孙鹤、李醒冬
电  话:010-63253479、63253475、63253419、63253478
地  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
附  件:1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内容及要求
2、2019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分配表(略)


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
2019年3月15日